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
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
第一部分 正文: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情况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五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六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七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八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
九、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
十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第二部分 附件:2021年部门预算表
预算01表:收支预算总表
预算02表:收入预算总表
预算03表:支出预算总表
预算04表: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预算05表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
预算06表: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
预算07表:部门经济分类财政拨款支出表
预算08表: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
预算09表: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
预算10表: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
预算11表: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
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
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部门职责:研究和处理全区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,并督促贯彻实施。 组织协调、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,研决有关方针和策略,向区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,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,督促、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,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有争议的重大、疑难案件。研究和制定平安房山建设方针、政策及实施方案,供区委、区政府决策。组织、协调和推动各地区、各部门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平安房山建设的各项措施。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,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,并督促贯彻落实。完成区委及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部门机构设置:年末独立机构编制数3个,其中行政单位1个,事业单位2个,独立核算机构1个。单位下设10个科室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本部门行政编制27人,实有人数21人;事业编制17人,实有人数17人。
离退休人员9人,其中:离休0人,退休9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2021年,区委政法委将严格落实中央、市委和区委关于政治工作的要求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,高标准谋划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政法系统各项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房山区“十四五”时期政法事业发展规划,为“十四五”时期房山区政法事业开好头、起好步。一是坚决维护全区安全稳定、二是深入推进平安房山建设、三是不断提升党建队建水平。为“一区一城”新房山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21年收入预算4062.07万元,比2020年9877.92万元减少5815.85万元,下降58.87%。其中:财政拨款4062.07万元,比2020年9877.92万元减少5815.85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20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20年持平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1158.91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28.53 %,比2020年983.46万元增加175.45万元,增长17.84%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2903.16万元,比2020年8894.46万元减少5991.3万元,下降67.36%,减少原因为本年度没有雪亮工程资金的预算。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《法治与生活》栏目宣传经费、高速路大队租金和水电暖经费等。
(三)上缴上级支出:本年度我单位无此项支出
(四)事业单位经营支出:本年度我单位无此项支出
(五)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:本年度我单位无此项支出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房山区委政法委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21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15.97万元,与2020年持平。其中: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21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20年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21年预算数0.49万元,与2020年持平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。2021年预算数15.48万元,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20年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预算数15.48万元,其中:公务用车加油5万元,公务用车维修6万元,公务用车保险3万元,其他1.48万元,与2020年持平。
五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2021年房山区委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.53万元。
六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21年房山区委政法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,支出0万元。
七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2021年房山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8.76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8.76万元。
八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
2021年,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(100万(含)以上)5个,占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45.45%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426.78万元,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3.59%。
九、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
1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指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、牌照费)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2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3.雪亮工程:是以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、以综治信息为支撑、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、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“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”。
十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截止2020年底,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4782041.07万元,其中:车辆6台,1013224.04万元;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(套)、0万元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(套)、0万元。